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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8-07来源:苏州市人事考试院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动态信息:根据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苏州市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28日

    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7日、28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立考点,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本年度考试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采用不分专业的方式组织实施。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和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3)执行。

      六、报名与审核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安全工程师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苏州地区(须在苏州缴纳社保)或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地区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对考生信息有疑问的,由审核机构负责查询认定。

      (二)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8月20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0日——2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23日

      (三)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

      所有新考生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初审通过24小时以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作无效报名。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仍无法网上缴费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考试机构联系。超过缴费截止时间后再联系造成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责任自负。

      (六)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七)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九)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安监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十)10月20日- 2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4)。有关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www.china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018年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九、其他事项

      市区审核点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周围因道路施工,审核期间周围没有停车位,请大家不要开车前往。广大考生可以选择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出行,地铁、公交、自行车优先。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2.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3.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4.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5.授权委托书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3楼305),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8679060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二楼服务大厅43-44窗口(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联系电话:5354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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