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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直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时间:1月14日至18日

  • 发布时间:2019-01-14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动态信息:广东省直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工作日),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地点为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1月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暂定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报考1个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外籍及港澳台居民,在考后提交资料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报表、不合格人员报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报名点

    考试报名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珠海市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1

    0756-2133702

    汕头市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汕头市中山路213

    0754-88561829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城区建设路

    0660-3328605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10

    0760-88883421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

    0757-83218371

    阳江市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阳江市石湾北路409号住建局四楼科教科

    0662-3428886

    湛江市

    湛江市建筑业协会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73

    0759-358839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668-3916623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后五楼

    0763-3375804

    潮州市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6

    0768-2393302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

    0766-8818280

      2.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考试考后预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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