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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共性问题解答

  • 发布时间:2017-10-24来源:沈阳市财政局浏览:

    (沈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生咨询共性问题解答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482号)文件,初级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为便于考生及时报名,现将报名考生电话咨询的共性问题解答如下:

      1、问:持外省会计证,能否在沈阳报名?

      答: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沈阳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沈阳手续后,方可报名。

      2、问: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

      答:请登录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家”网站“办事指南”网页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和“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业务办理指南。

      3、问:不在沈阳工作、学习、居住,能否在沈阳报名?

      答: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地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20号)文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因此,不在沈阳工作、学习或居住的,不能在沈阳报名。

      4、问:工作单位、照片、学历等有变化,如何办理?

      答:请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申办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必须持相关要件到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变更),再提交考试报名申请。

      变更工作单位名称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变更照片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变更学历的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变更上述信息时,请务必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前去办理。

      5、问:工作单位、照片、学历等有变化,但已生成“报名注册号”了怎么办?

      答:第一、按前一问题,到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内容变更手续;第二、给024-22873758或23836682打电话,告知“报名注册号”和本人手机号码,由沈阳市会计考办工作人员向省厅提报删除信息。删除后,接到沈阳市会计考办工作人员回复后,考生再进行重新报名。

      6、问:已报名,密码忘记无法缴费怎么办?

      答:因“报名系统”无法找回考生设置的密码,只能由考生给024-22873758或23836682打电话,告知“报名注册号”和本人手机号码,由沈阳市会计考办工作人员向省厅提报删除信息。删除后,接到沈阳市会计考办工作人员回复后,考生再进行重新报名和审核。

      7、已缴费成功,还需要现场审核吗?

      答: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8、现场审核,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现场审核需携带以下资料:1、打印并签署承诺书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交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盖单位公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应同时携带《学生证》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携带在沈阳居住的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9、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都有哪?

      答:其他部门人员应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到所选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的工作日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见下表:


    报名点

    报名点(现场审核)地址

    报名点联系电话

    会计中心

    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22704418

    和平区

    和平区胜利大街104号,沈阳开明教育培训学校

    23417978

    沈河区

    沈河区盛京路25号,区政府院内3303房间

    24843631

    铁西区

    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1门,沈阳市铁西区公信财会人员培训中心

    25862754;13478203083

    大东区

    大东区联合路54号,沈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3室

    62268426

    于洪区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南楼302室

    25320302

    沈北新区

    沈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沈北新区人民政府主楼302室

    88085742

    苏家屯区

    苏家屯区枫杨路79号,财政局五楼监督科

    89812917

    法库县

    法库县政务中心E区325室,财政局会计科

    87124404


      10、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还有补报名吗?

      答: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11、问:什么时间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2018年4月23日0:00至5月10日23:59为打印准考证时间,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12、问: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到哪里领取?

      答: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财政局网站”通知。

      13、问:如何购买教材?

      答: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出版单位通过快递方式将考试辅导用书邮寄到报考人员手中。

      14、问:考试的方式和科目?

      答: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15、问:如何领取职称证书?

      答: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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