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动态信息:青岛市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主管部门集中领取时间为10月14日-18日,办理地点为市南区贵州路69号四楼服务大厅415室;个人到市考试中心集中领取时间10月8日-11日,办理地点为报名时所选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关于办理2019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2019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主管单位办理: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服务大厅415室)办理证书。
(二)邮寄办理:
应考人员本人在2019年10月11日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人事考试专栏里的证书邮寄栏登记本人有效邮寄地址,证书将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领取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
(三)个人办理:
应考人员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办理的时间内(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办证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应考人员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办理的时间内(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一)办理时间:
主管部门集中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个人到市考试中心集中领取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主管部门:市南区贵州路69号四楼服务大厅415室
应考个人:报名时所选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咨询电话:82658002
三、办证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2019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主管单位填写);
(三)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主管单位统一办理时携带)。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主管单位请根据要求填写汇总表,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数据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试中心邮箱:qdrskszx@163.com。
(二)合格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主管单位办理、个人办理和邮寄办理任一方式办理证书。
(三)根据鲁人社字[2019]12号文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由省厅集中上交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仍需领取的,按补发证书办理。
附件:1.2019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各区市人社局考试机构信息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1楼5号窗口 |
2 |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北区南宁路5号205房间
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3 |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裙楼二楼(请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信息公开→区人社局→业务分类信息→人事考试”) |
4 |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
5 |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阳区正阳路222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06室 |
6 |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人力资源大厦)502房间
请登陆崂山人才网http://www.qdgxrc.com首页左上角“专业技术考评通知”模块,查看通知。 |
7 |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即墨区振武路496号新市民大厅连体楼南楼811室 |
8 |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胶州市北京路2号,市西行政服务大厅裙楼5楼 |
9 |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度市北京路79号1号楼1楼11房间 |
10 |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莱西市北京中路105号0440房间 |
11 |
保税港区组织人事局 |
黄岛区江山南路611号1501房间 |
12 |
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高新区广盛路与汇智桥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C5 |
3.2019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2019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主管部门(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必填、准确) |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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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证书管理号”列必须按升序填写;
2、此表由各区、市,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3、此表一式二份上报考试中心,经审查后退回一份。
4、此表还需提供电子版,或发送邮件至考试中心邮箱qdrskszx@163.com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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