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公教育网校透漏:政法干警硕士起点的考试不仅仅有行测和申论,还有专业综合的考试,而且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繁多,让很多考生十分抓狂。而抓狂的原因有很多,时间不够、内容太多、知识点混乱、不容易记住等等,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四个字:不知重点。内容繁多的考试与技巧性的考试差别很大,行测考试更多的是看技巧,掌握了方法就能够考高分,但是法律知识却不是这样,有足够的时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掌握考试的规律,把握考试的重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下面是针对整个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的一个总结,希望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备考之宪法学习技巧
宪法的学习一定要根据考试具体情况来确定,宪法的考查往往注重精确性,对于法条的精确记忆要求比较高,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考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掌握:
第一个板块是理论板块。
理论学习是基础,主要包括宪法的概念特征、宪法史及其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作用、宪法规范,理论部分分值较低,所以,复习这个板块,要抓住大纲的要求。记忆的过程要注意先理解其逻辑、后串联其体系。
第二个板块是法条板块。
这是宪法的主力军,宪法法条考察的特点是:1.极高的精确度要求,毫厘之差就会全盘皆输,针对性的复习方法就是:提高法条掌握的精确度。要提高精确度,首先就要对法条的含义有准确的理解,找准考点,要从纷繁复杂的文字中找出有效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给法条瘦身。什么叫可考性?就是不能简单得太通俗易懂,也不能难到谁都不懂,判断可考性最简单的标准就是历年真题。同时,由于知识点往往分散在数个法条之中,我们需要将条文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编排,简化记忆的难度。
第三个是尽量口诀化。
宪法法条以内容多、数字多而著称,化繁为简的捷径就是尽量口诀化。口诀化的妙用在于,一个字可以记住一个知识点,一个口诀有多少字,就能记住多少个知识点,如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领导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可以口诀化为“两高三主席”。
还要进行对比记忆。宪法中很多制度往往有微妙的差异,不细心就容易掉入出题人的陷阱,这就需要经常对比、总结不同制度的异同,做到有条不紊。
第四个是考场上的技巧。
考场上做题时要对自己有自信。有的考生可能由于性格的原因,对自己不太自信,在考场上把答案改来改去,最后往往改错。这就提醒考生,宪法题由于对精确度要求非常高,干扰项必然很具有迷惑性,我们必须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做题的第一感,大量事例证明,思考的第一感往往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人大脑的记忆库对外界刺激的最本能最真实的反应。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现在距离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还有一段时间,考生可以认真地学习一下宪法,一定可以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学习技巧
高频考点,重者恒重。
法律的内容非常多,但是有些内容是不太容易出成考题的,而有些内容却在真题当中一再出现,比如说宪法当中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011年和2012年的真题中都出现过相关的考题。很多考生看到这里会觉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重点,把它记住就行了,但是这是错的!其实这告诉我们的是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很重要,中公教育专家也提醒广大考生,重者恒重的考点一般不是以点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点带面,所以重点是什么不言而喻。从这个角度来看分析历年真题是很必要的。口号谁都会喊,但分析真题需要的是全面系统的真题和大量的时间,目前网络上的真题并不全面,最重要是考生没有这个时间专门分析真题,所以真正能分析出规律的人并不多,只有那些少数专门从事这些研究的人才能真正把握规律,考生要想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些规律,向一些从事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研究的老师请教一下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理解为主,记忆为辅。
实体法的复习与程序法有很大的不同,实体法的掌握和考试的方式都是以案例为主的,比如刑法的考查,纵观真题,考试都是以案例的形式展现的,那么考生在复习这一部分的时候就没必要像看宪法一样把所有的内容都记住,而是多多理解理论背后的联系,不仅要知道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四个,还要把实际理论应用到现实的案例分析中去,主体是谁,是否合格,主观方面是怎样的,为什么等等。只有多分析,才能理解得更加透彻,否则只掌握干涩的理论是不可能取得高分的。记住的知识可能会遗忘,但是理解的知识就永远是自己的。
考试是一个时间和技巧的比赛,谁能掌握重点和技巧谁就能成为最终的赢家。在这里,中公教育专家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在2014年湖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