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要求,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原计划10月14日、15日,调整为11月18日、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应试人员可于11月8日以后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