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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7-31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执业药师考试动态信息: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烟台市201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14日

    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烟台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3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名条件

      (一)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二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条件及其他事项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20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应试人员报名时,忘记登陆用户名、密码的,请与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二)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时间统一定为:2018年8月13日9:00-8月17日16:00。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提供,免试相关事宜请直接在各报考地的考试中心办理)。

      各县市区报名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审核单位

    审核地点

    电话

    芝罘区人事考试中心

    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3楼

    6226583

    福山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412房间

    6356277

    莱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011房间

    6891670

    牟平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5楼515-1房间

    4281087

    开发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开发区燕山路5号

    6375033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6922273

    海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海阳市旅游度假区济南路91号

    3220113

    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莱阳市金水路7号

    3365518

    栖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栖霞市霞光路331号三楼考试中心

    5221806

    招远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8215133

    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

    8502105

    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莱州市府前街96号

    2222235

    蓬莱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

    5641254

    长岛县人事考试中心

    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

    3211065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烟台市人才市场18号窗口)

    6683333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4∶05。

      (四)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烟台市区设置考点。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各位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并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八、资格复审

      (一)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含老考生),证书发放期间,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主要审核学历、报考单位以及工作年限。

      (二)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务必与社保缴费系统工作单位一致,审核时各审核点要比照社保缴费记录核对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及工作年限,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社保缴费记录出现重复的,以养老保险认定工作单位。

      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8年7月30日

      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一、本科

    2012年9月—现在

    1998年7月—2012年9月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

    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

    化学类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303W

    化学生物学

    070304T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

    生物科学类

    070

    生物科学类

    071001

    生物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2

    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3

    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3W

    生物信息学

    070404W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2

    制药工程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06

    电气信息类(部分)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

    医疗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18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

    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

    生物制药

    081107S

    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100302*

    麻醉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0205TK

    精神医学

    100308W

    精神医学

    100206TK

    放射医学

    100305W

    放射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S

    营养学

    040332W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100403TK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3S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

    卫生监督

    100206S

    卫生监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5S

    全球健康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501K

    中医学

    100501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W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S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508S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505W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701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7W

    应用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8S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0S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801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6W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4*

    医学检验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11W

    医学实验学

    100309W

    医学技术

    100312S

    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3*

    医学影像学

    080629S

    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1005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W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402W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2S

    卫生检验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701

    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二、高职高专

    分类代码

    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3

    生化与药品大类

    5301

    生物技术类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2

    化工技术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5303

    制药技术类

    530301

    生化制药技术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530306

    药物分析技术

    5304

    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402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4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63

    医药卫生大类

    6301

    临床医学类

    630101

    临床医学

    630102

    口腔医学

    630103

    中医学

    630104

    蒙医学

    630105

    藏医学

    630106

    维医学

    630107

    中西医结合

    630108

    针灸推拿

    630109

    中医骨伤

    6302

    护理类

    630201

    护理

    6303

    药学类

    630301

    药学

    630302

    中药

    6304

    医学技术类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4

    眼视光技术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630407

    医学营养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63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三、中职中专

    2010现在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2010年之前的专业编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专业编码

    原专业名称

    10医药卫生类

    100100

    护理

    0801

    护理

    100300

    农村医学

     

    新增专业

    101100

    药剂

    0813

    药剂

    101200

    中医护理

    0816

    中医护理

    101300

    中医

    0814

    中医

    0815

    中医骨伤

    101400

    藏医医疗与藏药

    0820

    藏医医疗

    101500

    维医医疗与维药

    0821

    维医医疗

    101600

    蒙医医疗与蒙药

    0822

    蒙医医疗及蒙药

    101700

    中医康复保健

    0819

    中医康复保健

    101800

    中药

    0817

    中药

    101900

    中药制药

    0818

    中药制药

    102000

    制药技术

     

    新增专业

    102100

    生物技术制药

     

    新增专业

    102200

    药品食品检验

     

    新增专业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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