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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解读:民事诉讼程序

  • 发布时间:2017-10-19来源:嗲学网浏览:

    民事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但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劳动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合议制下,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独任制下,由1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2.回避制度

      (1)回避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①回避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回避对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回避对象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④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3.公开审判制度

      (1)应当公开审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2)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但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

      (1)一般情况

      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②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该第一审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③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对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

      (1)“原告就被告”

      除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就原告”

      下列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

      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口诀】12两种身份诉,不在国内居住人,下落不明失踪人,3是被告被强监。

      (3)专属管辖(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


    纠纷类型

    专属管辖法院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港口所在地法院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4)一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①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②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5)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基本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细化

    规定

    有关运输工具或运输中货物的财产保险合同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下列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法院

    ②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法院

    ③运输目的地法院

    ④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

    人身保险

    合同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下列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法院

    ②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

      (6)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基本规定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下列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法院

    ②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

    细化规定

    信息网

    络侵权

    因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下列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法院

    ②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法院

    ③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

    产品、服务质量侵权纠纷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法院

    ②产品制造地法院

    ③产品销售地法院

    ④服务提供地法院

    ⑤侵权行为地法院

      (7)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四)调解制度

      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上述特殊案件除外),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五)强制执行

      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调解书;

      (3)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

      2.管辖

      (1)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小结】民事诉讼VS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

    民事诉讼

    提起的前提条件

    有效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无效

    放弃仲裁协议

    人身关系纠纷

    ×

    劳动争议纠纷

    ×

    行政争议纠纷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

    审级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文书生效时间

    裁决书:作出生效

    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超过上诉期未上诉即生效

    管辖

    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委员会,不适用级别或地域管辖

    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

    是否公开审理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

    原则上公开审理

    强制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

    初级会计考试

      【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票据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是(  )。(2015年)

      A.出票人住所地法院

      B.持票人住所地法院

      C.票据出票地法院

      D.票据支付地法院

      【答案】D

      【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到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2010年)

      A.甲企业住所地法院

      B.乙企业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本题中,乙企业可以选择向甲企业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权结果发生地)、N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3·判断题】如果两个以上的法院对某一民事诉讼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013年)

      【答案】√

      【例题4·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  )。(2013年)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例题5·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年)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例题6·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2011年)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属于行政争议纠纷,不适用《民事诉讼法》;(2)选项D: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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