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嗲学网 > 统计师 > 考试时间 > 详情
  • 丽江市统计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8-06-12来源:丽江市统计局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统计师考试动态信息:根据丽江市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可知,丽江市2018年度统计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丽江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丽统发〔2018〕18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1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资格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满2年;

      3.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

      4.对不具备《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5.符合我省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人社复〔2009〕93号,省统计局云统发〔2009〕80号转发)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先考试后评审),自2017年起,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可报名考试,但不能参加评审。

      三、考试地点及有关报名要求

      2018年云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只设置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等5个考区。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只在昆明设置,考务工作由昆明市统计局承办。第一考区由昆明、楚雄组成,考点设在昆明;第二考区由曲靖、昭通组成,考点设在曲靖;第三考区由玉溪、版纳、普洱组成,考点设在玉溪;第四考区由红河、文山组成,考点设在红河;第五考区由大理、保山、临沧、德宏、怒江、丽江、迪庆组成,考点设在大理。具体的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设置考点的5个州(市)统计局承办。其余各州(市)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划分的考区与设置考点的5个州(市)对接报名工作。考生按上述划分的考区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须在7月31日前结束。报名表可到云南统计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yn.stats.gov.cn)。各县(区)统计局要严格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报名点审验;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报名截止后交云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人事处,以下简称省统考办)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者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并追究审查人员的责任。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元/人次收取。费用由丽江市统计局收取后统一汇往云南省统计局,并开具正规发票。(开户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云南省统计局;账号:134000414668)。

      五、考试准考证发放

      初、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丽江市统计局填写发放给考生。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到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领取。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订购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内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为使考生在第一时间取得教材,最大限度保障考生复习备考需要,考试用书可由考生自行购买。

      七、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八、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云南省统计局和承办考试的各州(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各县(区)统计局务必按此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丽江市统计局法规科联系,高级统计师的报考相关问题与云南省统计局统考办联系。

      联系方式:

      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电话:0871-63176846;

      省统考办:0871-65108477。

      丽江市统计局法规科: 李仕艳 0888-5159738

      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丽江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5日

      相关推荐

      网校课程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14-2019 武汉八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802835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