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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0-12来源: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统计师考试动态信息: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湖北省2018年统计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

    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8〕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hbsrsksy.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并上传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px×413px,底色为白色;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2.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整准确提交报名信息,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报名点需选择省直报名点。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盖章)。

      3.资格审核。本人须持盖章后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高级的人员还须持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所选审核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初、中级

    省直审核点

    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号

    市州审核点

    当地统计或人社部门(地址详见报名表)

    高级

    省直审核点

    资格审查: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号

    复核: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在“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在省直报名点报名。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二)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在点击下载《报名表》之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缴费成功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3.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2日9:00—6月25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6月26日

      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6月12日9:00—6月29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15日9:00—10月20日17: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

      初级: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初、中级试卷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信息。

      高级试卷为主观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成绩

      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六、考区设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考试用书请与湖北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地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19-2号;联系电话:027-87822057;联系人:唐元海、彭苏璇)。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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