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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市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8-13来源: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浏览:

      嗲学网为广大考友提供最新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信息:根据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济南市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至27日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9〕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和《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2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6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作答时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一) 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获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四)“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9∶00—8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9月5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能正常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己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必须在8月23日—8月29日(核查时间:9:00-11:30,13:30-16:30,8月29日截止到16:00)到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审核点(附件1)进行现场核查。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提供)。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31-82568270。

      为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审核人员将核对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将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审核单位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期间:

      1.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203室(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电话:0531-82568205)办理。

      2.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82871)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4∶05。

      (六)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2。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附件:1.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核查地点

      2.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9日

      附件1: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机构

    地    址

    联系电话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人才公共服务窗口

    0531-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区解放路22号山东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西北角

    0531-86957762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北辅楼2楼208室(英雄山路8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南邻)

    0531-82078357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天桥区人社局705房间

    0531-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北小辛庄西街24号)

    0531-87155509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花园路2—1号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号楼一楼大厅

    0531-88161167

    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培训考试中心

    0531-83228400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清区清河街和马山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531-87226534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0531-87878600

    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区市民中心二楼大厅西厅

    0531-84238991
      84238925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鑫源路35号人社局210房间

    0531-84880107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芜区凤城西大街148号区政府308房间

    0634-6111638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0634-587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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