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日在其网站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发现的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
通报指出,这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分别是河北省衡水市衡水中学违反“三限”政策招生、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第九中学违规举办国际班,湖南省长沙市稻田中学违反“三限”政策招生,四川省南充市第一中学清理规范未完成、自立名目乱收费、超计划招生,云南省大理州存在未及时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河北衡水中学收百万择校费 校长受到行政警告
河北衡水中学
据教育部通报,衡水中学2012、2013年超“三限”计划数招收择校生52人,违规收取择校费104万元;对23名转入学生违规收取择校费34万元;每学期向各年级学生收取人均100—200元不等的“印刷篇子费”等。
根据以上情况,河北省衡水市监察局对衡水中学校长张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衡水市委组织部对衡水中学校长、党委书记及衡水市教育局局长作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责成衡水中学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
从2001年起,公办高中允许在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基础上,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其中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